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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uabao应用程序因涉嫌短视频的数量超过50,000个而被罚款数万元

时间:2024-11-23

根据北京市海淀法院的说法,由于认为书报App使用技术或手动方法来获取斗音APP的短片和用户评论,并且向公众提供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因此斗音会将书报带到法院并要求经济。

赔偿。

亏损4000万元。

近日,海淀法院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一审裁定创瑞公司消除影响,赔偿微博公司经济损失500万元。

原告微博公司称微博公司是斗音APP的开发商和运营商。

通过投资高昂的运营成本并提供高质量的原始内容,它已在同类产品中形成了竞争优势。

评论具有合法权益。

作为行业的竞争者,创瑞公司抢购了斗音APP的大量短视频文件和评论内容,并在由其开发和运营的曙宝APP上进行了展示和传播。

涉及的短片数量超过50,000。

以上行为削弱了微博公司的竞争优势,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的规定,构成了不正当竞争。

被告人创瑞辩称,该案涉及的所有短片均由用户上传,舒宝APP属于网络服务提供商,已履行了合理的注意义务。

该案涉及的短片长度短,制作成本低。

该案涉及的行为并未给微型广播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因此,它所要求的赔偿额也没有依据。

综上所述,我们不同意微博公司的所有主张。

庭审后,法院认为本案证据表明,创瑞是帅宝APP开发和运营的主体,为帅宝APP提供短视频服务,并与微博公司形成了直接的竞争关系。

Shuabao应用程序上有超过50,000个与Douyin应用程序上相同的短视频,并且数百条评论具有相同的内容。

尽管创瑞公司表示该案涉及的短片是由用户上传的,但相关的背景信息,用户信息及其他提交的表格均由用户自行制作,用户注册时间和上次登录时间很多。

时间早于Android版本的Shuabao APP的启动时间,背景信息不完整,背景信息无法对应用户信息等。

也不可能提交证据证明此案涉及的评论是由用户发布的。

同时,与所涉及的短视频中的Vibrato专有VID代码一起,Shuabao APP显示了一个短视频,其中包含由微博公司专门设置的“从豆阴运输” VID代码。

当涉及的行为发生时,Shuabao APP将不会没有上传短视频的条目。

Shuabao应用程序上涉及的注释的内容,顺序和标点符号与Douyin应用程序上的注释完全相同,并且表情符号无法正常显示。

法院认为,现有证据可以证明创瑞使用技术从豆阴APP中获取视频文件和评论内容,包括人工或手动方式,并通过刷宝APP向公众提供。

创瑞无需投入相应的成本,直接获得了上述资源,掠夺了微广播公司的业务成果,并与微广播公司争夺流量和用户,这削弱了该公司的竞争优势,损害了该微广播公司。

此类行为的合法权益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原则,构成了不正当竞争。

鉴于本案中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微创公司因闯瑞的被告行为或非法获利而蒙受的实际损失,法院综合考虑了闯瑞的主观恶意,行为持续时间。

所涉及的内容,蜀宝APP的下载量以及对于广告支付的金额,创瑞拥有相关页面浏览量和收入以及其他证据但拒绝提交的因素,应根据赔偿金额确定。

最高法律赔偿额。